| 6    认证实施细则  认证机构应依据本实施规则的原则和要求,制定科学、合理、可操作的认证实施细则。认证实施细则应在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。认证实施细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: (1)认证流程及时限要求; (2)认证模式的选择及相关要求; (3)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要求; (4)单元划分的细则及相关要求; (5)认证委托资料及相关要求; (6)样品检测要求(包括产品检测、生产现场/市场抽样检测、利用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实施检测的要求); (7)初始工厂检查及获证后监督要求(包括工厂检查的覆盖性要(含产品类别的划分)、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、生产企业质量控制检测要求、关键元器件质量控制检测要求、ODM/OEM式的工厂检查要求、监督频次、抽样检测或检查的相关要求等); (8)认证变更(含标准换版)的要求; (9)关键元器件清单; (10)认证技术负责人的要求; (11)收费依据及相关要求; (12)与技术争议、申诉相关的流程及时限要求。   ★重庆智汇源认证服务电话:139-8308-6348★认证范围★重庆CMA认证★重庆ISO17025认证★重庆CNAS认证★重庆API认证★美国石油学会API认证★重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★重庆军标认证★重庆GJB9001认证★重庆保密认证★重庆CCC认证★重庆CCCF认证★重庆CCS认证★重庆CRCC认证★重庆AS9100认证★重庆16949认证★ |